王嘉冠
王嘉冠,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瓦房店市青年联合会******届委员会委员,大连市仲裁委员会第三届仲裁员,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协作网协作律师,本科学历,同时具有经济师职称。
他的执业格言:“诚实守信,护法维权,仗义执言,不畏权钱;致力于做***认真、***负责的律师”。
他执业十余年来,在建筑、房地产业和公司并购、重组、投资、股权转让、项目谈判、重大合同拟定等非诉讼领域,以深厚的法律知识、敏锐的洞察力、高超的谈判技巧,整合控制、监督、防范、管理为一体,及时地为顾问单位提供风险预测和防范,切实起到一个法律工作者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撑的作用。在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大型公益诉讼方面,他以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的代理了数件在本地区乃至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他同时还担任十余家大型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受到这些单位一致好评。
他2000年至2009年连续10年被评为瓦房店市******共青团干部,2002年在百团助学活动中获“爱心奖”,2004年被评为瓦房店市“十佳青年文明号服务”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大连市“******青年志愿者”,2006年被评为瓦房店市“******青年标兵”,2007年至2010年连续4年被评为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先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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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王嘉冠律师被共青团瓦房店市委员会、瓦房店市青教保委办公室、瓦房店市广播电视局评为瓦房店市”******青年标兵“称号 |
2010年王嘉冠律师被共青团瓦房店市委员会授予”瓦房店市******青年文明号负责人“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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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王嘉冠律师被中共瓦房店市委宣传部、瓦房店市环境建设办公室、共青团瓦房店市委员会、瓦房店市广播电视局评为瓦房店市十佳青年文明号”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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