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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的和解之路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2-10-18
于志超    骆松
【起因】
    采石场一片繁忙,机器轰鸣,车来人往,声如鼎沸。突然“啊”的一声惨厉的尖叫,盖过所有声响,惊呆了所有在场人。人们闻声围了过去,只见前来运输石料的四轮车司机余山蹲在地上,一手撑地、一手捂住右眼,血从指间和手掌下流出。原来采石场的采石工黄兴在用大锤奋力破石时,不料飞起一块碎石击中了正在装车的余山右眼。这时黄兴急忙上前扶起了余山,看到他脸上鲜血淋漓,便立即背起余山就向医院奔去……
    采石场主包吉听到了报告,虽是一脸不高兴,但还是派人送去一千元以应******之急。
    余山出院后,感到十分沮丧和无助:右眼模糊,视物不清,这伤情,这医疗费,由谁承担责任?他为人老实、木讷,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于是找到比他年长许多的表哥江明帮忙找包吉协商。
    江明是个热心肠,又事关亲戚,痛快地陪同余山去采石场,找到包吉。包吉一脸不屑地说道:“什么?赔偿?赔偿别找我!你们找黄兴,是他砸的。再说你有没有受伤,伤成什么程度我还不知道呢。”余山再三恳求给承担些医疗费,包吉干脆闭上眼,挥挥手,不再理睬。
    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余山右眼为八级伤残。余山和江明拿着鉴定结论又找到包吉,包吉不耐烦:“叫你找黄兴,你找我干什么?这事儿我问过司法所,不关我的事儿。”说完转身就走了。
    三日后,余山和江明来到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找到律师于志超,介绍案情并提供了相关资料。江明开门见山地说:“于律师,包吉哪怕再能给赔偿一万元,除去了医疗费还多少有点剩余,余山心理上也有些安慰,但他一分钱再也不给,把责任全部推给黄兴。黄兴家里挺穷,根本没有能力。而且包吉态度强硬,叫我们愿上哪儿告就上哪儿告。他开采石场有钱有势,与他的官司不好打,但现在不打不行了。于律师,你可得多费心啊。”听完江太的话,于律师望着两位老实、厚道的农民不禁心生同情,便安慰道:“别担心,你们要求包吉赔偿完全合法,要相信法律的力量。包吉现在态度强硬,说明他对涉及本案的相关法律规定还是不清楚的;但他能拿出一千元给余山治病,说明这个人还有一定的同情心和责任感的,现在关键是让他明确自己的法律责任,促使他履行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因此,本案宜协商解决,并且有协商解决的可能。建议你们不要急于起诉,由我邀请我所骆松律师一起去见包吉。另外,余山的鉴定为八级伤残,仅这一项的赔偿就是四万多元,应该依法请求合理的赔偿,而不是仅仅再要一万元。”于律师的一番话,扫去二人心头的愁云,他们脸上浮现喜色,欣然表示同意。
【初试和解】
    两天后的上午,我们陪同余山、江明来到与包吉约会见的一个大院,但未见包吉人影,我们只有耐心等待。过了一阵子,忽然一辆******轿车冲进院里,嘎然而止,包吉从车上走了出来,经余山介绍后进入主题。包吉果然盛气凌人,高声说道:“这事和我没有关系,要赔由黄兴赔,而且我垫付的一千元也要从黄兴工资里扣。”我们当即向包吉介绍了******人民法院关于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司法解释,并将相关材料递给包吉,包吉把手一挥:“我不看!”接着又缓和一下说道:“这样吧,看在律师的面子上,我再拿出一万元。”我们说:“是否可以再商量商量?”“不用了,不然你们就去告,你看我再能拿一分钱。”包吉说完就开车疾驰而去,车后留下一股烟尘。余山呆呆地站在那里,然后望着我们说:“要不接了一万元算了。”我们两位律师对视一下,商量后认为:接了一万元达到余山开始的期望,但作为律师,应当秉承公平的法律价值。一万元让老实人余山忍受八级伤残带来的痛苦,有悖法律公平原则。我们当即对余山说:这次包吉同意出一万元,说明他已开始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他在和你讨价还价,你应争取得到公平的赔偿。余山和江明商量后说:“起诉吧,没别的道了。”这样,我们两位律师联手接受了委托,并一同回所办理了代理手续。
【收集证据】
    立案前,我们认为本案尚需固定如下证据:一是黄兴的证言,二是确定包吉为该采石场的场主,三是关于来自包吉方面的直接证据。余山说:“黄兴出证没有问题。”江明说:“事发后都是我与包吉交涉的,我可以当证人。”于是,我们为江明列出了一份与包吉谈话的提纲,建议由他出面再诚恳地与包吉协商一次,无果再行起诉。
    几天后江明总算约到了包吉再一次进行协商,并同步录音。其中重点问题反复交谈,录音材料整理出来长达九页,其中包吉肯定地说:“你去告吧,我是老板,我说了就算,我现在一分钱也不管……,上哪儿打官司,你五年也解决不了这个事儿。”回忆和包吉的几次接触,江明心有余悸地说:“这个包吉太霸道了,凭这些证据能告赢他?”我们对他说:这些证据已具备起诉条件了,当然我们还是立足于和解,能和解对双方都好,和解不了就打到底。
    第二天,本案在市法院正式立案;此后法院正式完成了向被告包吉的送达。
【波澜骤起】
    时隔半月后的夜间9时许,于律师手机急促地响起铃声,接听到的是江明有些急促的声音:“于律师,刚才有四个穿黑衣服的人来我家,问我是否叫江明,叫我通知表弟撤诉,他们还说知道我家就有办法对付我了。”“你想让余山撤诉吗?”于律师关切地问。“不可能!”江明坚定地说。他犹豫了一下又说:“他们还说知道帮我们打官司的律师的名字,你们也要小心啊。”
    江明如此坚定的态度,使于律师不仅松了一口气,还对江明产生了深深的敬意:一个普通农民为了维护正义,面对威胁,不为所动,实在难能可贵。于律师对江明说:“别害怕,请相信邪不压正,只要你们有决心,我们肯定有信心,也谢谢你对我们的提示。另外,你可以到辖区公安派出所报案。”“我已经报案了。”江明回答道。
    第二天,我们对本案目前状况进行了分析:包吉***初不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是以旁观者加老板的身份对待余山的请求,根本没把此事放在心上;待律师与其会面后,他明白了他不是旁观者,但他想敷衍了事;现在余山起诉了,他已开始意识到他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但以他强势的地位,为了逃避责任,很可能产生冒险的冲动。我们一致认为:面对现实我们还是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但是我们律师的职责是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公正,即使有风险和困难,我们也不能动摇。我们还感到办好此案,很有积极意义。余山及其表哥面对强势,曾经动摇,但是***终还是勇敢地拿起了法律武器。如果这次法律能给予他们公正,影响所及会使更多的弱势群体信任法律,会使那些任性所为强势者敬畏法律,这正是建设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公民应有的法律意识。
    下一步如何工作,我们认为为了不激化矛盾,可以先搞庭前调解。因为既然包吉有冲动,说明他很在乎他所面对的这起案件,因此就有了调解的基础。
【庭前和解】
    案情的发展正如我们所料。
    包吉也委托了律师,这样本案就进一步增加了调解可能:******,律师之间沟通更为顺畅;第二,包吉更容易接受自己的代理律师的意见。双方律师几经碰面,对方律师认为我们掌握的证据确凿无疑,双方对本案的把握基本一致:1、本案原告一定胜诉;2、人身损害案件赔偿的标准和数额是法定的;3、本案原告虽然是受害人,但一直表现着善良和大度,又有和解的诚意; 4、本案调解完全可以避免诉讼展开后一系列复杂程序,大幅降低当事人的负担、减少诉讼成本,***终促进和谐。
    我们同包吉的律师多次会面后,达成一致意见;又通过律师多次各自与被代理人沟通,双方当事人终于同意和解。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在本案承办法官的办公室里,我们终于又见到了包吉和他的律师,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余山直接从包吉手中接过了合理的赔偿金,并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法院也裁定准许其撤回起诉。
    更令人欣慰的是:***后包吉向江明伸出了手,两人的手终于握在一起。
    既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又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律师工作追求的******目标,这情景使我们心中不禁升腾起职业的自豪感和成就感。